加强文艺院团数字化建设,提升文艺院团协同管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3-05-24   访问量:1311

郭  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我国文艺院团是引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传播中华文明的中坚力量。推动我国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有益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益于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我国数字、网络文化建设,可从文艺原创、媒介传播、院团管理三方面助力全国文艺院团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新时代全国文创数字化、文传智能化建设规划,我国文艺院团数字化建设的提质增效,关键在于进一步增强全国文艺院团大数据的建设、开发与应用能力,积极搭建我国文艺院团数据库使用场景,建立网络联通、平台打通、信息畅通、数据流通的国家远程信息管理与协同应用机制。因此,调查研究全国文艺院团在文艺工作数据联动、文艺电子资源共享、文创数码设备建设、院团运营数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可拓展空间,探索全国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中的数字化可行路径,优化我国文艺院团管理体系,是社会主义文艺工作繁荣发展和当前数字中国建设中的一项关键工作。


一、文艺院团数字化建设现存问题


第一,我国文艺院团的信息网络建设呈现为“点状散射”结构,“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文艺院团之间缺乏长期且有效的信息共享管理运营机制,各院团网站之间、网站和线下数码设备之间难以进行实时数据交换。数据获取与信息沟通的不畅导致大量文艺院团对文艺创演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预判不足,彼此协同性较弱,重复选题、跟风创作、简单复制等现象大量存在。

第二,我国文艺院团内部对信息数字化建设的认识有局限性。多数文艺院团对文艺作品创演过程中使用的非遗、文艺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不清楚,因而存在文艺资料保存、保护意识薄弱、信息资源建设动力不足等矛盾与一些传统保守封闭的心态,阻碍了尊重知识产权、鼓励文化融创的文艺院团大数据建设。

第三,上下统筹的文艺院团数字化监管与交互机制有待完善。因为缺乏更为系统的信息监管与交互平台,文化机关无法及时获取各文艺院团的信息并有效予以协调,导致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间的联动受阻,各级各类院团因信息交往不对称,在规避经营冲突与预防运营风险方面能力薄弱。

第四,地方文艺院团,尤其是民营传统艺术表演团体,因经济规模、运营成本限制,创作生产经费少,无力投资引进文创数码设备,无法使用现代数字技术为文艺原创赋能,不能排演出传统表演与数码技术高度融合的文艺精品,在剧目创作、演出宣传、院团管理等方面,缺少将传统技艺与数字技术有效结合的复合型人才,面临边缘化、被淘汰的困境。


二、文艺院团数字化建设路径探索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完善产业规划和政策,强化创新驱动,实施数字化战略,以此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文艺院团的数字化建设,首先,可助推我国文艺院团充分利用数码技术,创作出重塑审美、引领风尚的文艺精品,使人民群众在线下或云端“剧场时空”中畅享精神盛宴;其次,可帮助我国文艺院团及时掌握国家宏观文艺政策与各级各类文艺工作部署,分析创演上座率、收支成本、返场率、美誉度等量化数据;最后,还可以帮助国家文化机关与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文艺院团的运营数据,为年度财政投入、艺术基金支持、艺术节与艺术比赛举办等提供事实依据。总之,文艺院团的数字化建设,将以即时数据连通政府、市场与院团,形成高效的国家文艺工作数字化管理与文艺院团协同运营机制。为确保数字中国建设全面推动我国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文艺院团数字化建设应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构建全国文艺院团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

首先,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国各类文艺资源数据库,统筹关联各级各类文艺院团,用“云”平台将我国文艺院团连接起来,周期性采集文艺院团年度党建与行政工作计划、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指标等信息数据,把相关佐证材料设计为文艺作品创演数据资源,依照知识产权法用于内部专业交流与对外市场营销。

其次,加强全国文艺政策、文艺院团统计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不仅要重视历史性文艺政策信息、文艺工作统计数据的积累和公布,而且要通过顶层设计逐步实现对全国文艺院团年度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智能化分析,实时动态监测,厘清不同类型文艺院团的发展桎梏,为文化机关分类分级管理、计划财政投入、设计扶持措施提供事实依据。

最后,在重大文宣工作、艺术节、艺术比赛、海外演出、双扎工作、艺术基金等周期性活动中,不仅应提高相关文艺资源数字化保存与网络营销水平,更要借用网络互联优势,成立专家、院团、群众共在的联合评审监管机制,优化文艺评审组织体系,提高文艺审查和项目评审透明度、作品质量评估开放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聚焦文艺院团的创作、宣传、演出、再创作循环反馈机制,根据区域特性、院团特色、作品风格,以专业化、大众化的评审监管方式,推动文艺院团精品化、群众化、规范化发展。

(二)激发全国文艺院团数字化发展运营活力

首先,依托艺术基金项目对全国文艺院团在职人员开展文艺作品知识产权法普及教育。设计系列网络课程,厘清文艺作品的非遗属性、国有资产属性、集体与个人所有权、公益性与盈利性使用、原创与复制等相关知识产权议题,提升文艺工作者数字化创作、保存与传播文艺作品的法律意识。

其次,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艺术专业院校举办全国文艺院团管理学学科建设与“数字文化+文艺院团管理学”学术论坛系列活动。文艺院团管理者与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借助数字媒介与大数据分析,从社会效益出发,充分了解和预判创作演出市场,顺应市场需求,择优而创、择优而演,创立具有院团自身特色的品牌剧目;如何在文艺院团内部组建文艺工作数据整理与演出服务营销部门,拓宽思路,整合线上网络平台、线下剧院等资源,在艺术创作、艺术管理与运营等方面融合数字优势,提供定制化、智能化的文化服务;如何打造文艺院团数字化创作、推广、演出、版权盈利等一体式工作路径,优化管理程序,提升运营效能,激活发展活力。

最后,国有网络媒体集团企业,尽快打造横向的全国文艺院团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打通各个院团之间的信息壁垒,提供文艺院团艺术资源电子档案,以规避彼此创作冲突与演出风险,增强文艺院团间协同合作、帮扶互助能力;同时,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数字化艺术资源,利用传媒技术,实现文艺作品公益性与盈利性传播的共在互补关系;让国有与民营文艺院团依托网络平台共同繁荣。

(三)建立全国文艺院团人才培训、评聘与考核数字化管理系统

首先,使用数字化人才管理系统,文化机关可以精确掌握各级各类文艺院团人员编制、职称结构、专业特长等关键信息,为设计薪资等级、业务培训、专业帮扶、人才调动等人才管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院团可以精准掌握演职人员的日常出勤、演出质量、满意度反馈、获奖信息等考评因素,便于客观透明地考核、评聘与发展优秀人才。

其次,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地方文艺院团可以便捷地参加国家院团、专业院校的线上线下培训课程,艺术专业院校可以精确掌握全国文艺院团人才需求情况,在学科构建、专业培养、技能实践、理论教学等方面,及时做出调整,建立长期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效率。目前,全国文艺院团需要数字化管理与网络营销人才、文创数码设备操作人才、掌握数码技术与传统创演技艺的复合型人才等。

最后,凭借数字技术的优势,文艺院团可以创新考核方式,建立更加开放与公正的考核机制。例如,由中国歌剧舞剧院打造的业务考核展示《舞上春》,不仅将中国古典、民族舞蹈基本功与技巧的年度考核首次搬上舞台,还与华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进行数字拍摄与后期制作,实施线上付费点播营销,将团内人员考核与数字商演相结合,探索出新时代文艺人才数字化管理新方向。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新中国文艺院团发展史研究》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文化报

 
 

 

 
  按分类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