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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30  浏览次数:13450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是我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为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和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至2020年。

  本规划所称文化产业是指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产业范畴依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并结合我省实际界定。
  一、现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立足区域禀赋条件,加强特色产业培育,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为“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深入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和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产业规模迅速增长。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10560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490亿元,年均增长18%;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388%提高到2015年的581%,文化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之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4位。
  表12010—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产业特色加快形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文化演艺和文化产品制造等领域优势凸显。2015年,全省电视剧、动画片、电影产量分别居全国第1、第2和第3位,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宋城演艺、华策影视等3家企业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全省涌现出《温州一家人》《国家命运》《大圣归来》《主义之花》等一大批文化精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等各类国家级奖项的精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集聚效应日趋显现。中心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2015年,杭州、宁波、金华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总和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0%左右;全省建成各类文化产业园区150多个,形成影视动漫、文化创意、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制造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要素支撑不断增强。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持续深入,浙报传媒、长城影视、思美传媒、海伦钢琴等一批文化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全省设立了东方星空、杭州文投等一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设立一批文创银行;文化与科技融合日趋深入,杭州、宁波、横店获批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大力实施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了一批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多层次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初步形成。
  文化贸易大幅提升。文化产品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浙江(温州)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等重点文化会展交易额逐年增加。互联网文化贸易快速发展,咪咕传媒等互联网文化企业和浙江联合出版集团、杭州力合数码等文化跨境电商茁壮成长。培育打造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2015年全省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10255亿美元,同比增长192%,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50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文化企业“走出去”取得显著成效。
  政策环境日益优化。出台《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9号)、《浙江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集中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立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构建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十二五”以来,我省文化产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但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短板,主要体现在:市场主体规模偏小,全省“三上”文化企业4476家,仅占全省文化企业总数的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品结构相对低端,文化产品创意和特色不足,文化产品制造业法人单位数占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的332%,且以中低端文体用品制造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够合理,文化产业规划的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各地文化产业发展存在同质化倾向,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尚未形成错位发展格局;要素保障受到制约,文化企业融资难现象仍普遍存在,创意人才和复合型高端人才相对匮乏,文化产权、版权的评估体系和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发展合力尚未形成,对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管理方式尚显粗放,资金投入力度不大,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发展趋势。
  展望“十三五”,中央对文化发展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文化产业将更多地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任,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
  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推动文化服务形成新供给。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国民收入水平提升将扩大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产业在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正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迈进,即将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消费需求加速升级,文化产业成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催生文化产业新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浪潮兴起,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给文化产业的内容生产、表现形式、商业模式带来深刻变革。互联网为文化产业创新提供了便捷、经济、多渠道的技术平台,以创意和新技术为特征的文化产业新内容、新业态层出不穷,数字内容产业呈现爆炸式增长。我省已成为全国信息经济发展高地,互联网为经济植入新基因,也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创业带来广阔空间。
  金融资本大发展助推文化企业实现新跨越。国家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发挥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文化经济政策的协同效应,为文化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提供大量资金的同时,也为新兴文化创意企业的培育和成长提供风险资本。在金融资本的推动和融合下,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将进一步加剧,产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我省民间资本雄厚、资本市场活跃,随着金融资本和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将有一批“航母级”大企业在众多文化企业中脱颖而出。
  文化产业跨界融合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顺应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文化产业与制造业、信息产业、建筑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等产业的跨界融合日趋深入,产业边界日趋模糊;文化元素日益融入相关产业,文化越来越成为产业创新的源泉和转型升级的动力。我省是制造业大省,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将为“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和“浙江智造”转型提供强力引擎。
  “一带一路”倡议为文化“走出去”提供新机遇。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提高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发展战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的稳步提升,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将不断加快,文化对外贸易进入快速增长期。“一带一路”倡议将推动我国和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扩大中华文化的对外输出和影响力。我省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处于重要地位,未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将不断扩大,文化企业参与海外竞争合作的机遇进一步增多。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新使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眼点,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建成文化强省的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创新融合、聚力打造“三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浙江省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三区”定位全国文化内容
  生产先导区大力倡导文化创新,积极打造文化精品,力争影视剧生产、舞台表演、音乐制作、书报刊出版和数字内容等文化内容生产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不断延伸拓展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链,筑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全国文化产业
  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七大万亿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等融合发展新平台,树立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全国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全国文化产业
  新兴业态引领区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文化产业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模式变革,加快文化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文化产业转型动力强劲、文化创新氛围浓郁、文化市场主体富有活力的全国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引领区。(二)总体要求。
  坚持内容先导,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发展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文化原创内容生产,构建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双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健全市场体系,提高供给效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始终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理念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载体创新,切实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推动文化产业在城乡之间、产业门类之间、市场主体之间协调发展,引导和规范各类文化要素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积极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路子,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坚持多元融合,助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牢固树立“文化+”理念,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文化产业作为绿色产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战略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坚持开放融入,拓展国内国际文化市场。推进省内外文化资源整合和高端要素集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和区域间分工协作。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文化惠民,推动文化发展成果共享。立足全省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进一步凸显文化产业在促进地方经济繁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文化产业育民、富民、乐民功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文化产业总产出达16万亿元,形成较为健全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要素支撑体系和文化政策保障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为建成文化强省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及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文化+”新模式和新业态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一核三极三板块”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国有文化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民营文化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多元市场主体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文化消费升级进程不断加快,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增加,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不断拓展,对外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文化要素支撑体系。突破一批文化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一批文化金融产品,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复合型人才,建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小镇、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等产业集聚区块,搭建一批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资金、科技、知识产权、土地等要素支撑和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文化政策保障体系。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广泛认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完善,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法规体系,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
  三、重点领域
  (一)广播影视。
  巩固我省广播影视业在全国的领先优势,推动以内容生产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发展,确立在全国影视产业发展中的副中心地位,将广播影视业打造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提升影视产品制作水平。加大对影视产品原创生产的引导扶持,发挥我省影视制作机构集聚、影视产业园区众多的优势,重点抓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等影视精品的创作生产,打响一批大型综艺节目新品牌,实现影视内容生产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在坚持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深化制播分离,培育一批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影视产品制作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富有活力和较强竞争力的成长型、创新型中小影视制作企业。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团队和人才,打造一批以后期制作为特色的文化科技企业,提升全省影视产品的后期制作水平。
  推动广电网络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和标准应用,推动广电有线、无线、卫星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协同覆盖,提升广播影视立体化传播能力和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广播电视全媒体网络化制播技术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社交媒体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面向标清、高清、超高清、3D等电视终端、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移动终端等多种网络传输应用,加快构建全媒体融合制播平台,积极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OTTTV)、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兴业务。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集节目监管、技术监测、安全指挥于一体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体系,保障“三网融合”环境下内容源的安全可控。
  健全完善影视产业链。推动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中国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象山中国海影城、湖州影视城等国家级和省级影视产业基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强化影视产品创意策划、展示交易、后期制作及国际合作等功能。支持浙江时代、浙江横店、浙江星光、温州雁荡等电影院线进一步拓展空间,鼓励通过资本纽带增强发展合力;加快推进中心镇数字影院建设和农村电影院线整合,提升城乡影院终端网络覆盖水平。促进影视衍生产品开发,推动影视产业与旅游、时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渗透,提升专业节展的品牌价值,加强影视产品的多重市场开发。
  (二)新闻出版。
  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出版和绿色出版,建设以内容生产和文化传播为特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闻出版强省。
  建设新型主流新闻媒体。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推动报纸期刊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及业务开发、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将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分别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互联网枢纽型传媒集团和全媒体化的新型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以省级和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主要媒体集团为重点,推动新闻出版资源向大型传媒集团聚集,推进媒体资源聚合、生产流动融合、采编力量整合,逐步建立顺畅高效、适应市场竞争和一体化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我省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舆论引导力,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
  推进数字出版加快发展。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表现形式,生产满足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和多终端传播的出版产品。建设聚合精品、覆盖广泛、服务便捷、交易规范的数字出版内容发布投送平台和出版资源数据库,发展移动阅读、在线教育、知识服务、按需印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支持杭州建设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壮大咪咕数字传媒、天翼阅读等数字内容生产企业。支持实体书店与电子商务合作,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内容传播体系,将实体书店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消费场所。推动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建成集内容集聚、平台推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内容服务提供商。
  推动印刷产业绿色创新发展。积极推动传统印刷行业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发挥杭州、宁波、苍南、义乌四大印刷产业区块优势,重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广应用数字化印刷、绿色印刷技术,鼓励规模以上的印刷企业建立绿色环保印刷体系。支持企业探索应用3D打印等新技术、新材料。发展私人订制按需印刷业态,不断提高印刷产品附加值,推动印刷复制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变。
  (三)动漫游戏。
  发挥我省动漫游戏产业在全国的先发优势,以内容创意为核心引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良性对接,打造全国领先的以动漫游戏为特色的数字娱乐基地和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动漫游戏产业中心。
  支持原创动漫创作生产。依托杭州滨江、宁波鄞州国家级动漫产业园区,建立动漫原创企业集群,打造动漫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基地。实施浙江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发挥骨干企业领军作用,培育中小动漫企业健康成长。推进动漫拍摄、后期制作技术变革创新,加快创作生产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原创动漫作品,推进动漫内容创作、形象设计、音乐创作、节目制作、版权交易的发展。继续做强中国国际动漫节,搭建国内外优秀动漫企业交流、产品推介和展示交易平台。
  推动游戏行业健康壮大。强化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搭建行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平台,提升对内容创作、素材资源库管理、产品交易、渠道发行与版权保护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行业高标准化发展。重点支持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原创游戏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和游戏运营平台的研发推广。支持举办高品质、国际性电子竞技大赛,提升行业影响力。
  加快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和动漫游戏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数字高清技术和三维动画电影技术的研发推广,培育一批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企业,推动其与制造业无缝对接。建立制造企业和动漫游戏企业双向数据库,制定市场跟踪与反馈机制,实现投放精准的产业嫁接。以本土原创为核心,扩大产业外延,多形式、多途径开发版权价值,打造动漫影视作品、舞台剧、服装、玩具、文具、游乐设备、技术运用、动漫主题购物中心等系列新增长点。
  (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
  把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作为助推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增强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对相关产业的渗透提升和带动能力,推动实现从“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
  推动专业设计服务高端化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大力发展智能设计、时尚设计、品牌设计、新媒体和体验交互设计等领域,推动工艺美术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家居用品、珠宝首饰等消费品制造业向时尚产业转型,鼓励依托专业设计服务发展创意农业、体育文创等新兴业态。因地制宜培育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设计服务集群。培育和引进优秀设计主体,创造条件吸引国外先进设计研发中心、设计机构等落户我省,支持骨干企业设立独立设计机构。推动网络众创众包设计发展,建立中小微企业与个人设计师、设计机构需求对接及线下项目孵化机制。
  提升城乡设计服务水平。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建设紧密结合,提升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和园林设计的文化品位,丰富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内涵,打造“浙派民居”,优化“诗画江南”人居环境。加强传统文化理念和文化创意元素的应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科学设计城镇人居环境、景观风貌和建筑色彩,加强城镇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发展有浙江记忆和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推进生态人文小城市试点,建设一批具有江南风情的小镇。加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力度,提升农村规划和村居设计水平,积极培育特色文化村,把美丽乡村打造成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
  激发广告服务发展活力。推动传统广告业务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规范有序发展网络广告、移动媒体广告、社交媒体广告、嵌入式广告、二维码广告等新兴业态,鼓励传统广告企业开展跨界运营。充分发挥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区域性广告产业教育研究中心、广告产业园信息交流中心等三大行业中心的引领和辐射效应,加快推进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的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建设,吸引行业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广告产业发展高地。支持龙头广告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集团。
  (五)文化休闲娱乐。
  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市场活跃等优势,把握大众文化消费需求升级的机遇,大力发展文化演艺、文化旅游和文化体育,推动文化休闲娱乐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做优文化演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大对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强化文化演艺与科技、旅游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优秀演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推动演艺市场向多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引导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打造文化演艺节目,形成一批精品演艺节目。整合全省剧院资源,完善剧院联盟,培育演艺中介机构,健全演出市场网络体系,提高演艺市场资源配置能力。
  做精文化旅游。加快文化与旅游的整合发展,逐步构建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利用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创意园区(街区),古城、古镇、古村落等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培育壮大文化旅游经营主体,积极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文化旅游示范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旅游景点景区的建设运营,培育若干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文化旅游集团。强化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打造戏曲小镇、越剧小镇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做强文化体育。以承办2022年亚运会等重大赛事为契机,促进体育场馆建设运营、体育赛事和文化体育产品开发相结合,搭建体育产业互动交流平台。创新体育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体育传媒、体育影视、体育动漫、电子竞技等体育文创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体育创意产业园和体育文创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培育品牌体育赛事,打造以杭州国际马拉松赛、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亚太汽车拉力赛中国(龙游)汽车拉力锦标赛、北仑世界女排大奖赛为代表,具有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浙江体育赛事品牌。支持国有企业参与体育赞助和市场开发,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鼓励大企业大集团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文化体育产业集群。
  (六)文化产品及装备制造。
  加快大众文化用品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振兴历史经典产业和工艺美术品制造业,推动文化装备制造向智造发展,打造全国文化产品及装备制造高端区。
  加快提升大众文化用品制造水平。大力提高传统办公用品、木制玩具、体育休闲用品的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综合利用工业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文化创意手段,加快将文化元素融入制造业研发、设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提升产品制造的文化附加值。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品牌创新、质量创新和标准创新工程。引导企业运用新技术改造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各个环节,促进管理方式创新、工艺装备提升、产品质量改进以及生产效率提高。
  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振兴青瓷、宝剑、木雕、根雕、石刻、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生产技术的研发,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文化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推动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成果的利用和传播,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名企名品名家培育,通过建立产业发展联盟等方式,不断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通过文化嫁接拓展衍生产品制造,推动艺术品与日用品、旅游产品的有机融合,主动适应大众消费新特点,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土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和独特风格的集设计制作、旅游购物等为一体的特色小镇,使历史经典产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做大做强先进文化装备制造业。重点依托产业集群,鼓励文化装备制造向现代舞台装备、新型影院系统、数字多媒体娱乐设备、多功能集成化音响、游戏游艺设备等领域转型,加快培育一批高端文化设备制造基地。实施智能制造产品与装备开发计划,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实现制造业骨干企业的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加快推动企业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围绕全球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完善市场网络等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企业跨界、跨所有制融合发展为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
  (七)文化产品流通。
  坚持国内国际市场并举,推进文化产品流通业现代化改造,同步推进文化产品实体市场和文化贸易网络交易平台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艺术品交易市场,提升文化会展品牌影响力,推动文化贸易优化升级,建设文化产品大流通格局。
  有序发展艺术品交易。鼓励画廊、艺术品经营公司、艺术事务所等各类经营主体,拓展鉴赏、收藏、拍卖、交易及会展业务,丰富艺术品交易品种,推动多元化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办博物馆、民办艺术馆建设,加快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展大众消费市场。积极探索“艺术品+互联网+金融”模式,依托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展“微拍”“艺术电商”等新型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依托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和西泠印社等机构,提高各类艺术品鉴赏和创作水平,培育和壮大一批美术经纪、艺术品鉴定、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咨询和市场开拓,打造文化艺术品保税区和贸易基地。
  提升文化会展影响力。加快推进杭州白马湖、义乌商贸城等重大文化会展平台建设,打造以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宁波特色文化产业博览会、浙江(温州)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等为代表的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文化展会。围绕我省七大万亿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培育新型专业会展产品,提升会展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鼓励政府投资性展览场馆产权和运营权相分离,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提高会展场馆的市场化运营水平。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的新型展览业态,鼓励实体展览会举办网上展览。
  大力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数字出版、游戏动漫等文化版权贸易,加大我省版权项目对外推广力度,推动报刊、图书、印刷业加强对外合作出版、开设实体书店等海外业务。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加快发展演出演艺、艺术品交易、休闲娱乐等文化服务贸易,做大做强以影视传播、动漫制作等国家级文化贸易平台。结合全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文化出口项目认定工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文化产品的对外文化贸易重点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对外推介,加快海外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营销中心布局,争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将本土文化产品和服务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以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等文化服务贸易试点城市为抓手,积极开展文化贸易改革创新。
  四、空间布局
  (一)总体布局。
  按照依托产业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差异竞争、促进集群发展的布局思路,构筑“一核三极三板块”的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形成以杭州为中枢的全省文化产业核心,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为节点的区域文化产业增长极,以及浙中北文化内容生产与创意设计板块、浙东沿海沿湾文化产品智造板块、浙西南历史经典与文化旅游板块,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带动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城市协同发展。
  1.“一核”:杭州市——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引擎。
  充分发挥杭州市作为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的先发优势,打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工艺和民间艺术之都”“国际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实验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等文化品牌,打造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引擎。引导发展数字内容、新闻出版、影视服务、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艺术品交易等特色行业。重点依托“环西湖、环西溪湿地、沿运河、沿钱塘江”的“两圈两带”人文环境优势,夯实完善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总部)、国家广告产业园、之江文化中心、浙江国际影视中心、西溪创意产业园、西湖艺创小镇、余杭艺尚小镇、运河天地文创产业区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
  2.“三极”: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区域文化产业增长极。
  宁波市。发挥全省文化产品制造和贸易优势,打响“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品牌,打造浙东文化产业增长极、国内著名的创意智造基地。加快文化产业与制造业、科技服务业的渗透融合,转型发展高端文化用品制造业、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业两大优势行业,提升发展文化演艺、影视制作业、文化贸易、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五大潜力行业。重点发展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宁波广告产业园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象山影视城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
  温州市。发挥现有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印刷服务优势,打造浙南文化产业增长极、全省时尚产业设计中心。加快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引导发展数字动漫、影视制作等特色行业,巩固提升印刷业集群优势,重点发展浙江创意园、黎明92文化产业集聚区、红连文创园、国智文化创意产业园、温州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智慧谷文化创意园等平台。
  金华市。联动义乌市、东阳市,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浙中文化产业增长极、全国互联网娱乐文化中心、全国影视制作中心、区域性文化进出口贸易中心。其中,金华市区以网络信息、视频娱乐为主导,重点发展浙中信息产业园、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大科技园等平台;东阳市以影视、木雕为主导,重点发展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义乌市以文化会展、创意设计、工艺品生产交易为主导,重点发展义乌商贸城、创意园、中国小商品创新设计城等平台。
  3.“三板块”:三大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板块。
  浙中北文化内容生产与创意设计板块。涵盖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以及绍兴西南部、金华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动漫游戏、文化演艺等优势行业,壮大发展文化产品交易和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增强文化创意设计、文化内容生产、文化流通贸易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引领区。绍兴市打造鉴湖文化创意特色中心,引导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动漫、创意设计、历史经典特色产品制造等行业,重点建设鉴湖水街文化创意产业园、金德隆文化创意园、水墨兰亭书法小镇、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杭州湾花田小镇、东方山水主题乐园。嘉兴市打造南湖文化创意特色中心,引导发展影视动漫、艺术创作、文化旅游等行业,重点建设南北湖影视文化产业园、百里钱塘国际旅游长廊、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湖州市打造太湖文化创意特色中心,引导发展创意设计、影视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文化产品制造等行业,重点建设省自然博物园、湖州影视城、上影(安吉)影视文化产业园和德清钢琴产业园等平台。
  浙东沿海沿湾文化产品智造板块。沿东部海岸、海岛、海湾发展带,涵盖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台州市和绍兴北部地区,积极发挥临海物流便利优势,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对消费品工业转型的引领作用,加快文化产品制造向文化产品智造转型。围绕宁波市、温州市两大增长极,突出差异发展,特色引导,带动舟山市、台州市一体化发展。台州市打造工业智造中心,加快发展文体休闲智造、工业设计等行业,重点建设台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中国模具工业博览园、路桥区广告创意印刷产业园区、石塘半岛文化旅游区、天台山和合文化小镇等平台。舟山市打造海洋文化特色中心,引导发展海洋旅游、海洋节庆会展、文化创意等行业,重点建设伍玖文化产业园、桃花岛影视文化产业基地、舟山渔民画产业基地、普陀船舶设计服务中心、新城创意软件产业园等特色平台。
  浙西南历史经典与文化旅游板块。以浙西南山区为生态屏障,以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水系为纽带,在衢州市、丽水市、金华西南部、杭州西南部等地区谋划建设文化产业发展走廊,将浙西南绿色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积淀结合起来,凸显衢州儒学、开化根雕、龙泉青瓷宝剑、云和木制玩具、青田石雕等特色文化板块优势。衢州市打造南孔文化旅游中心,以衢州城市区为核心,以龙游、常山、开化三个县为拓展区,引导发展文化旅游、文化产品制造、创意设计等特色行业,重点建设衢州儒学文化园、开化根宫佛国文化旅游区、常山观赏石产业园、龙游红木家居文化园等平台。丽水市打造历史经典工艺品制造中心,引导发展文化用品制造业、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特色行业,重点建设绿谷信息产业园、古堰画乡、龙泉青瓷宝剑文化园、青田石雕文化产业园、云和木制玩具产业基地等平台。图1“一核三极三板块”文化产业布局图
  (二)重点区块。
  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文化小镇、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街区等文化产业重点区块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推动各级文化产业平台规范有序建设。
  20个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在文化产业增加值超1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展示交易平台发展较好的县(市、区)中,滚动确定20个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对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在新闻宣传、土地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推进、企业上市、银行信贷、品牌推介、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30个文化小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鼓励各地谋划文化产业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产业、文化、旅游协同发展,集聚高端要素,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聚焦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培育30个左右文化积淀深厚、文化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较强的文化小镇。
  4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发布全省文化产业园区评价标准,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规范发展。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规划,依据主导产业、规模体量、发展潜力等条件,重点培育遴选文化艺术、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创意设计等社会效益突出、经济效益明显、服务标准先进的园区,作为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予以培育扶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加强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不断提升园区发展能力。
  50个重点文化创意街区。围绕特定文化主题,以特色文化产品(服务)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要业态,以促进文化消费与贸易为手段,以城镇、乡村一条或多条街巷构成的开放空间为主要载体,分批建成50个左右特色鲜明、服务完善、产业繁荣、活力充足、氛围浓郁、生活丰富的创意文化街区,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和综合性文化消费场所。
  五、支撑平台
  顺应“文化+”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动新型业态、高端要素加快集聚,着力打造一批支撑我省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创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要素保障平台。
  (一)创业创新平台。
  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充分发挥文化产业适宜创业、带动就业的优势,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服务优质、创业生态圈完善的孵化平台。努力引进创业人才和团队,力争实现每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都有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加快提升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的园区运营企业,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运营。积极鼓励大学生从事文化领域的创业项目,逐步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和众包平台,力争在财政支持、导师辅导、中介服务等方面创新模式、提升水平,培育一批功能完善、成效显著的省级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加大对文化产业创业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应对新技术发展潮流,实施“文化+科技”行动计划,积极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加快建设一批文化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开展文化创新研究,引导跨国企业和海外高端人才在我省设立文化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技术平台向文化企业开放。建立省级文化与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加快推进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浙江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文化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杭州、宁波、横店三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项目和示范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
  (二)公共服务平台。
  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围绕文化产品提供方和需求方的有效对接,强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浙江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杭州市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创新交易模式和产品,打通社会资本与文化产业对接渠道。建立文化艺术品保税中心(仓库),以艺术品保税展示、仓储、交易为重点,促进高端文化艺术品引进来和走出去。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版权创新、保护和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版权交易中心,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借助省内大数据、虚拟技术领先的优势,建设省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云平台,强化文化信息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系统功能,实现文化信息服务的智慧化。建设省文化资源多媒体数据库,整合政府资源、文化资源、技术资源,建立图像库、音频库、3D全景图、虚拟现实库、非物质文化遗产库等数据库。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众创众设、云服务等新型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基本实现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文化演艺等领域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发展。谋划成立由报刊、广电、出版、影视等单位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IP)综合开发利用联盟。
  (三)要素保障平台。
  文化金融服务平台。鼓励各级政府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设立省级文化产业投资机构,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方式,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企业融资平台搭建、文化资本运作等方面做精做深。鼓励银行设立文化产业支行、文创产业专营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投融资业务。支持文化企业依法合规运用互联网支付平台、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手段,创新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我省上市公司、企业集团融资渠道优势,引导投资文化产业。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推动初创文化企业发展。积极利用好证券交易市场,推动文化企业上市。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和文化、金融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文化人才引进培养平台。深入实施文学、影视、戏剧、造型艺术等青年人才培育的“新荷”“新光”“新松”和“新峰”计划,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艺浙军。推进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创新产学研模式,培养一批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高层次的文化产业人才。鼓励文化产业职业教育和师徒传承,弘扬工匠精神,强化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文化产业实用型人才。以文化小镇、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和重点文化企业等为重要载体,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
  六、重大工程
  (一)文化精品生产工程。
  推进文学、美术、书法、戏曲、音乐等艺术创作和影视精品生产,着力打造国家级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和全国文学重镇、美术书法重镇、影视重镇和网络文艺重镇,将我省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文化内容生产先导区。
  加强文学创作与出版。发挥我省中青年作家群优势,加大对优秀文学作品扶持力度,激发文学创作活力,深入挖掘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当代现实题材、浙江本土题材,推动我省原创文学走在全国前列。制定实施重点出版物规划和重点出版物年度计划,重点打造文艺类、少儿类、教育类、美术类、财经类等浙产出版品牌和优势出版门类,力争每年有10种以上出版物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提升影视生产质量水平。实施影视剧本孵化计划,加强选题规划,策划、征集、创作和推出一批重点项目,提高精品剧目持续供给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完善重大题材、重点影视项目激励机制,对重点影视创作项目给予立项扶持。加大纪录片精品创作生产力度,力争“十三五”期间打造10部左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浙产纪录片。
  打造文化演艺特色品牌。重点打造有浙江风格、中国气派,在国际市场适销对路的戏曲、民乐、杂技等文化演艺作品。实施“一市一品”工程,鼓励发展地方戏,力争每年有1—2台(部)作品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重大艺术评选中取得优秀成绩。组建浙江舞台艺术演出院线,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和年轻消费群体,打响中国越剧文化中心品牌。
  构筑美术书法音乐高地。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项目和重点美术书法主题创作项目,创作更多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办好浙江美术作品展、兰亭书法双年展等品牌活动,推动美术书法作品的收藏和交易。推进重大题材音乐创作计划,举办“未来音乐家双年赛”,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浙江特色和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影视音乐、动漫音乐、舞台音乐等作品。
  推动网络文艺繁荣发展。培育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音乐等新兴文艺类型,促进传统文艺和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用好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推动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发挥网络作家协会的作用,争取每年有一批网络作家获得全国性奖项,5部以上网络作品改编成为影视作品,1—2部产生重大影响。加大对网络文艺人才引进、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杭州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络文艺之都。
  (二)文化消费促进工程。
  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文化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完善文化消费设施和环境,以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加快文化消费供给侧改革。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精品,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引导文化企业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文化消费体验。
  优化文化消费设施环境。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改进和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多渠道加大对文化消费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程,有序推进城市文化公园和社区文化家园建设,支持图书出版、影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培育文化消费卡、阿里票务、“淘文化”等平台载体,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文化消费综合体。
  加强文化消费权益保护。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快推进文化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简便、灵活、高效的文化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功能,适时建立民间文化消费仲裁机构。
  (三)知识产权发展工程。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创新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模式,规范无形资产保护、开发、利用及转让,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鼓励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文化知识产权的传承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创建等活动,拓展省版权登记保护区域试点范围。引导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在文化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领域。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一业多会”试点,加强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优势与特色版权产业发展,着力推进我省优秀出版物和原创影视作品输出,加快培育以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文化软件服务、工业品外观设计等为重点的版权产业。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集群建设,加快创立和培育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专业设计、文化节展等文化服务品牌。
  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强化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动态分析与对策研究,开展文化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技术和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开展网络文学、音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行业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查处侵权和传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的网站,曝光违法违规网络接入企业。建立版权与公安、文化、工商、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形成共同参与的版权执法工作格局。加强国际贸易中的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出入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外文化贸易工程。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提升对外文化贸易的质量和能级,将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
  推进文化出口提质增量。鼓励文化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产品,推动文化企业与境外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特色优势文化品牌。完善对外文化贸易政策体系,健全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年度更新和发布机制,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打造一批省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一批文化服务贸易示范城市,力争全省每两年有20家以上文化企业入选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单,每两年有10个项目入选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名单。
  创新国际贸易合作模式。构建产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双轮驱动的“走出去”格局,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提升我省文化国际市场占有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国际文化消费市场空间,寻求文化产品、服务和资本与国际市场的最佳对接口。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和并购等多种方式在海外创建分支机构,兴办文化经营实体,实现海外落地经营,拓宽营销渠道。支持文化出口企业加强与国际著名文化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国际版权出口贸易规模,支持华策影视、中南卡通等重点文化企业集团加快海外版权输出。
  增强文化品牌国际影响力。构建对外文化贸易和海外版权交易服务平台,拓宽文化企业境内外交流渠道。提升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大型综合性文化展会的国际化程度,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为外向型文化企业开拓海外主流贸易渠道,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各类国际性文化贸易活动或综合性服务贸易展览会,搭建国际贸易和项目合作的对接平台。依托跨境电商的先发优势,借助博库网、天猫书城网等线上交易平台和新兴交易模式拓展国际业务。
  七、保障措施
  (一)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深化国有经营性单位改革。推进重点国有文化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造,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新闻网站、已改制非时政类报刊等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强大实力和竞争力、影响力的现代文化企业集团。鼓励上市国有文化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明确不同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文化服务功能。
  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落实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加大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力度,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创意创新为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鼓励文化企业依托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展经营领域,利用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载体拓宽发展渠道,支持文化企业集聚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二)完善宏观管理体制。
  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有关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赋予企事业单位更多的法人自主权。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文化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发挥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巩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县、乡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定期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文化经营业主的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发挥文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完善投融资政策。支持组建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扩大基金规模。大力引进社会资本,鼓励在我省设立辐射长三角的文化产业分支机构。鼓励文化产业创业创新,积极引进和对接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新模式,提高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营效率。
  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出台《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整合我省文化经济政策,继续在用地、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用地倾斜力度,优先考虑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老旧建筑等存量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合理确定文化产业的用地比例。加大文化人才子女就学、人才用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完善统计考核体系。
  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文化产业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文化产业新业态及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全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统计调查监测,适时发布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健全文化产业考核制度。强化责任传导、协同推进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浙政办发〔2016〕122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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