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锐
送戏下乡至关重要。原因是相对城市,镇街、村居可供利用的文化资源不多,能够让居民参与的平台、场馆较少。系统化推进送戏下乡,让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优质演艺资源直达基层,对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大有裨益。
送戏下乡本是文化惠民的好创意,如果某些地方、院团出现了不太好的情况,应当予以调整完善。
寒冷的冬日,某镇文化广场,一家市属文艺院团驱车一个半小时赶到。舞台车打开,坐在中巴车上已经化装完毕的演员走上舞台,歌曲、舞蹈、魔术……一个半小时演出结束,演职员坐车赶往下一个点。台下,镇上头天晚上摆好的上百个塑料凳,只坐了不到一半。因为太冷,一些观众中途离开。
这是近期发生在某地的送戏下乡场景。临近年底,马上面临考核,院团决定加紧完成既定演出场次。
送戏下乡,通常指的是驻扎在城区的文艺院团,将包括戏曲在内的各类演出节目送至基层,本意是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优质资源向镇街、村居倾斜。但是近年来,部分地方的送戏下乡开始出现形式主义的苗头,求量不求质,数据好看、效果不佳。而究其原因,与所在地方缺乏科学严谨的考核指标有直接关系。
21世纪初开始,随国家层面积极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地开始系统化推进送戏下乡。一些濒临绝境的院团由此得到喘息机会,另外一些院团也借此获得额外的财政支持。
送戏下乡至关重要。原因是相对城市,镇街、村居可供利用的文化资源不多,能够让居民参与的平台、场馆较少。系统化推进送戏下乡,让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优质演艺资源直达基层,对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大有裨益。
既然是对各方都有益的好事,某些地方最后为何没有办好?有的院团,或者一些参与送戏下乡的文化馆,没有把心思花在提高节目质量上,而是认为“演了就是完成”,对于观众的反馈、演出产生的实际效果并不关心。而他们不关心的原因,可能是观众的反馈、演出产生的实际效益,对他们的收入等方面不构成任何影响。演得好不好、看的人多不多,都不影响院团。
这还牵扯到“送得准不准”的问题。有些院团到基层送戏,瞄准的是演出补贴,不是观众的笑脸。所以,送戏下乡的一些乱象就出来了:有的拼凑节目,给农村老人唱流行歌;有的“水时长”,本该两个小时的晚会,主持人插科打诨一个小时;还有的干脆玩起“分包”的把戏,院团拿补贴,再找社会上的传媒公司演出,节目质量无法保证不说,还涉嫌违规。
送戏下乡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某些院团、文化馆形式主义的抬头,不仅是对基层群众不负责任,也会给各级院团、文化馆带来负面影响。试想一下,如果认真准备的院团、文化馆得不到应该有的收获,那么敷衍应付的院团、文化馆会不会越来越多?
最后,送戏下乡怎么样才能达到应当有的效果?有几个方面可以讨论。
第一是避免一刀切。基层群众文化的需求本来就是多元的。为完成送戏下乡的任务指标,有的地方让同一家院团从一个村唱到另一个村,从一个镇唱到另一个镇,一台戏打遍天下。图方便完成了演出任务,观众压根不买账,因为大家不愿意看。另外,对于一个地级市来讲,是否有必要每个村都要一年或者一个月演一台戏,也要画一个问号。在一些村,有没有可能通过其他的文化惠民方式,来代替送戏下乡?
第二是允许更多社会力量加入进来。因为有演出补贴,有的院团有恃无恐,不珍惜机会。可以考虑面向更广泛的社会群体进行招投标,吸引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的文艺力量加入供给侧。
第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可试水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随机对演出现场进行远程抽查,对节目质量、观众反响、现场环境进行总体把控。此外,要避免按部就班的工作模式,灵活选择演出地点,考核应当以演出效果为导向,而不是以“大水漫灌”一般的全覆盖为目标。
应当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个别地方将本应由本级负担的演出补贴交由下级财政负担。甚至在个别县,将送戏下乡任务交给镇上完成,造成“镇上自己演、演给自己看”的现象。
总的来说,送戏下乡本是文化惠民的好创意,如果某些地方、院团出现了不太好的情况,应当予以调整完善。
来源:中国文化报